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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专业招生联考不合格不得参加校考

  12月21日,湖北省招办公布明年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政策。湖北省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对非美术类高职(专科)的部分专业实行联考;湖北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继续实行非美术类本科校际联考。

  据湖北省招办称,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生院校,湖北省将不接受该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三类考试“对号入座”

  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总分300分。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含钢琴演奏)类专业、舞蹈类专业、影视表演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音像技术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校际联考的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

  湖北省招办介绍,省内外院校(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招收湖北省组织了统(联)考的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均不自行组织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全省统(联)考成绩。

  对湖北省未组织统(联)考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和少数高职(专科)专业,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除外)自行组织校考;也可认可一所其他学校同层次(指学历层次相同,即本科或者专科,下同)、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

  实行联考的湖北省内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校际联考成绩。其他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本、专科专业均不能单独组织校考,由学校提出申请,可以认可校际联考合格成绩,或者认可一所其他学校同学历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

  合格证发放有规定

  ●湖北省统一划定美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以及非美术类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高职(专科)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并分别于2012年元月和4月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或联考办公室所在高校网站上查询统(联)考成绩,统(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联)考合格,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联)考合格证。

  ●在湖北省美术类统考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高校,应在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中发放专业合格证。只有统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录取成绩如何排序

  ●教育部批准院校的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湖北省招委批准的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艺术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使用统(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统(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高校可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或者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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