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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代    码:14522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基本情况: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高职、中职学历教育层次办学,学院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教职工220余人,是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综合专业艺术院校。现开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等10余个专业门类,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学校曾多次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连续八年被银川市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二、组织架构

  成立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要承担考试考核和招生纪律监督工作。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一)五年一贯制大专招收我区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三年制中专招收区内、区外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六年制中专招收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一年级学生。

  四、报名须知

  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填写《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中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2018年中考分数条。

  2、1寸免冠近照2张。

  3、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8月21日(录满截止)。

  5、考试时间:由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一)音乐表演

  1、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

  文)一首。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

  2、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

  (二)舞蹈表演

  1、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占专业总分50%)。

  2、自选舞蹈一段(占专业总分50%)。

  (三)影视表演

  1、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50%)。

  2、形象气质:(占专业总分20%)。

  3、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30%)。

  (四)主持与播音

  1、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80%)。

  2、形象气质:(占专业总分20%)。

  (五)美术     1、素描(根据提供范作临摹内容偏向艺考)。(占专业总分100%)。(六)艺术设计     1、素描(根据提供范作临摹内容偏向结合素描)。占专业总分100%。(七)学前教育     1、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50%)。     2、自我才艺展示.(占专业总分50%)。(八)服装展示与礼仪     1、专业参加面试。     2、身高要求:女生170cm以上,男生178cm以上。     3、五官端正。六、录取原则

  (一)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美术、影视表演、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设计专业,中考成绩过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六年制中专考生只参加专业考试。

  2018年(中职)招生计划


 

  备注

  (一)通过我院中职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划定中考成绩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六年制中专只参加专业考试,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六年制、三年制(艺考方向)中专教材与初中、高中同步,可参加全国艺术类高考。

  2018年(高职)招生计划